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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桂宁:中国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新形势
信息来源: mp.weixin.qq.com 发布时间:2023-11-10 13:42:39

11月3日,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的第一届众华青牛论坛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国际会议中心顺利举办。本次论坛旨在深入研究新现象、新问题和新趋势,为推动全球经济复苏与可持续发展搭建交流平台。正如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首席合伙人陆士敏在致辞中表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共同举办青牛论坛,旨在为客户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聚焦和探索前沿问题。论坛取得圆满成功,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沈蓉强调“这不仅仅是一次会议,更是一次合作的起点,一个共同追求繁荣和可持续未来的开始”。

国际化和数字化是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未来的重要战略。正是以此为起点,众华青牛论坛设置了“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下的危与机”以及“数字经济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两大主题演讲环节,邀请知名嘉宾分别就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的形式、国际经贸环境、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挑战以及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字化转型、数据价值挖掘、人工智能等话题进行分享。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原所长梁桂宁以“中国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的新形势”为主题进行了交流。现整理现场发言以飨读者。

总体来看,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世界经济将处于稳定的低速增长态势。IMF对世界经济的最新预测表明,2023全球经济增速为3.0%,2024年为2.9%。各国经济复苏的进程分化比较明显,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增速相对比较低,发展中经济体增速相对较快。全球安全形势和贸易投资环境将更加复杂,俄乌冲突、巴以冲突都向长期化发展,部分国家对跨境贸易和投资的管制增加,跨国投资信心不足。同时,部分发展中国家债务压力上升,也给经贸合作带来比较大的不利影响。

受高通胀、高库存和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影响,全球贸易额持续下降。2023年全球贸易额一季度下降1.3%,二季度下降7.8%。全球商品贸易量增速从此前预测的1.7%下调至0.8%。多个出口导向型的经济体受到比较大的冲击。全球贸易持续疲软,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减弱,国际贸易“碎片化”已经成为常态。区域内和集团内贸易增速比区域外贸易超4%左右。贸易管制和贸易壁垒增加,2022年,受各种类型贸易制裁的贸易额占总量达到13%历史峰值。

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0.8万亿元,同比下降0.2%。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83.2%,第三季度达到了94.8%,拉动GDP增长4.6个百分点,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从投资来看,根据联合国《2023年世界投资报告》,2022年全球对外投资流量1.32万亿美元,同比下降12%,其中发达经济体下降37%,发展中国家增长4%。总体而言,全球对外投资格局处于加速调整的阶段,全球产业链呈短链化、近岸化、友岸化态势,从“效率优先”向“效率和安全并重”转变。部分发达经济体强调供应链“安全自主”,推动制造业回流和友岸化、近岸化,采取多元化投资布局和备份产能等措施。绿色领域的投资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预计到2030年,电动汽车、清洁能源、绿色金融等绿色产业将为全球创造约2400万个工作岗位。2022年全球前十大绿地投资中有5个在新能源领域。大型跨国能源企业正在以每年约150亿美元的速度剥离化石燃料资产,加速绿色转型。未来,数字经济将成为跨境投资的新亮点,数字经济领域绿地投资金额总体增长3%,同时带动电子设备绿地投资额快速增长。

跨国投资政策总体向有利的方向发展。2022年,全球鼓励投资的政策数量创近十年新高,达到72条,主要集中于发展中经济体。CPTPP、USMCA、RCEP等新一代投资规则积极推动高标准扩大市场准入、推动以负面清单模式市场开放,覆盖投资便利化、投资准入、投资保护投资等投资生命周期中更全面的议题。“一带一路”沿线投资潜力巨大。目前,中国已与150多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占全球75%以上,占建交国家80%以上。“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国家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空间巨大,需求增长持续,吸引外资潜力刚开始释放。

与此同时,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招商引资的政策更加优惠,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将较大的税收优惠减免作为主要的招商引资政策。部分国家对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等优先发展产业也给予了比较优惠的政策支持。

目前我国经贸合作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复杂,部分国家对我国双向投资的限制措施正在增加。例如,2023年8月,美国总统拜登正式签署了第14015号总统行政令,要求对涉及中国内地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投资建立特别审查机制,明确将禁止美国主体对中国投资半导体、微电子技术、量子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等领域。欧盟发布的《外国补贴条例》,明确了对接受政府补贴的外国投资者在欧盟开展并购或合资交易、参加欧盟公共采购等需要事先申报,对于可能对欧盟有扭曲性影响的外国补贴的事后依职权审查。《外国补贴条例》与欧盟内已经实施的反垄断申报、外商投资审查等制度共同适用,互不影响,增加了外国投资者在欧盟经营的合规成本。

对企业境外投资合作的建议:第一,高度关注投资项目所在国家的风险,包括发达经济体、发展中国家以及高风险地区未来潜在的风险。第二,及时发布东道国社会各界关注的信息,增信释疑,提升企业经营透明度。第三,审慎地选择在东道国的合作伙伴。第四,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打无准备之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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